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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周婷玉)卫生部23日公布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网站严禁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管理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卫生部关于印发〈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管理办法指出,综合性网站的预防保健类频道不得开
展性科学研究内容服务。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
管理办法规定,开展性知识宣传,必须提供信息内容的来源,并在明显位置标明。信息内容要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审核把关。不得转载、摘编非法出版物的内容;不得以宣传性知识为名渲染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的内容;严禁传播淫秽内容。
同时管理办法还特别规定,申请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中含有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内容的网站,其主办单位必须是医疗卫生机构,而且具有仅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的相关网络技术措施。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不得发布含有封建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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