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23|回复: 0

[互联网新闻] 方舟子节后申请补充侦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5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晨报讯(记者 郝涛)“国庆长假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我将会向石景山检察院递交申请,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昨晚,方舟子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他正在积极地准备材料。

  昨日下午,记者从北京警方证实,目前方舟子、方玄昌遇袭案件已移送石景山检察院,并以肖传国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检方提交了起诉意见书。记者了解到,当初肖传国等数名嫌疑人被抓获时,都是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对于这个变化,警方表示是根据法律规定来办案的。

  昨日,方舟子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应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方舟子说,作为受害人他有三点质疑:第一是肖传国的犯罪动机,肖传国在看守所表示,是因为方舟子“打假”导致其落选中科院院士,因此想出口气报复。但肖传国落选是发生在2005年,而方玄昌则是去年因报道肖式反射弧手术才介入,“因此,肖传国是害怕方玄昌揭露他的肖式反射弧手术。”

  第二是肖传国的作案方式。方舟子说,肖传国声称“只想打个鼻青脸肿”,但实际上肖传国却花费10万元巨款来雇凶,且经过长时间的跟踪和踩点,嫌疑人作案时动用了辣椒水、管钢和铁锤,“分明是想致(置)人于死地”。

  第三就是方玄昌轻微伤的伤残鉴定。“方玄昌被打受的伤非常重,导致失血性休克、头部部分伤处有颅骨显露,如果不是一个好心的出租车司机将方玄昌拉走,后果将不堪设想。”方舟子说,他对方玄昌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有疑问。

  对此,北京京伦律师事务所曹旭升律师认为,之所以出现了前后涉嫌罪名的变化,可能还是因为伤情鉴定的结果为轻微伤。“从一般的情况看,轻微伤都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从警方公布的肖传国在看守所的忏悔言辞,可以看出肖传国仍在逃避责任,我建议肖传国应该真诚道歉。”昨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表示,肖传国与方舟子打了五场官司,不懂法肯定是站不住脚的。

来源:北京晨报
温馨提示:
1、本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内容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请联系我们,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QQ/微信
54540091 周一至周日:09:00 - 22:00
十五年老品牌,学习网上创业赚钱,首先学通网,值得信赖!
学通网 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均转载于互联网,并不代表学通网立场!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QQ|小黑屋|广告服务|加入vip|APP下载|手机版| 学通网

GMT+8, 2024-11-9 03:50 , Processed in 3.749775 second(s), 32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